在2008年11月9日消防日到來之際,黃山長運有限公司通過學習新消法開展消防日活動。
公司責任人、分管領導、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安全員、義務消防隊員們共同參加了學習。通過學習,大家得知修訂后的《消防法》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增加了15類消防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在行政處罰的種類上,增加了責令停止執業(吊銷相應資質、資格),對一些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特別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增設了拘留處罰。新消法更加明確了責任主體。新《消防法》對單位作為消防安全主體的責任作了規定,特別是規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制度。
通過學習,大家切身體會到消防工作與企業安全工作密不可分,不容忽視。在日常工作中要時刻繃緊防火的安全弦,特別是道路運輸企業,與人民的生命財產密切相關。黃山長運有限公司還通過出版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等進行廣泛宣傳,開展豐富多彩的“119”消防日活動,更在客運總站等公眾密集場所進行咨詢臺服務,告知廣大乘客,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品等乘車,提高大眾的消防意識。旗下物業分公司也通過發放宣傳單、走訪承租業戶,宣傳正確用火用電知識等方式積極開展消防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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