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是江西省統一的“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宣傳日”活動時間,為了切實開展好這次宣傳活動,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將宣傳活動與《江西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宣傳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早、齊、效”三個方面扎實開展宣傳日活動。
一是“早”。即準備早。為了開展好此處宣傳日活動,大隊在總隊、支隊下發《關于開展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宣傳日活動》的通知后,做到早準備、早部署,立即制定了《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宣傳日活動工作方案》下發至各科室中隊,并組織各科室中隊負責人召開會議,就開展宣傳日活動進行部署和分工,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強化了工作責任、落實了工作任務。
二是“齊”。即人員齊。開展好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宣傳活動是前提,為此,大隊要求各科室中隊充分認識到此處宣傳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開展正常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的同時,克服警力緊張的困難,合理進行警力部署,派出宣傳骨干積極參加宣傳日活動,確保宣傳日活動每個科、室、中隊都有宣傳民警到場,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為群眾提供業務咨詢。
三是“效”。即效果好。宣傳日當天,各科室中隊宣傳民警攜帶相關宣傳資料,早早地來到位于信豐縣城解放路的宣傳活動現場,開展“‘疲勞駕駛,后患無窮’暨《實施辦法》宣傳日活動”。在活動現場,民警通過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卡片、展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光碟、解答群眾交通安全法規咨詢等方式進行交通安全宣傳,特別是民警請來因疲勞駕駛引發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以身說法”講述慘痛教訓,告誡廣大交通參與人牢記“疲勞駕駛、后患無窮”警示語的方法,起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當天,大隊出動宣傳民警13人,宣傳車1輛,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3800份,展出交通事故展板11塊,播放警示光碟4場次,解答群眾咨詢6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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