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為交通安全宣傳日,為了將《江西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11部令)的主要內容普及到群眾,信豐大隊通過“五項措施”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宣傳日活動。當天,大隊共出動宣傳民警67人次,出動宣傳車12輛次,解答群眾咨詢86人次,發放各類交通安全宣傳資料15000余份,展出展板33板次,懸掛主題宣傳橫幅90條,受教育人數30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一是街頭設立咨詢臺。4月9日上午9時,由宣教科牽頭,組織大隊機關科室、城區一、二中隊和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在縣城解放路嘉定派出所路段開展了一場宣傳貫徹實施《辦法》和111部令的業務咨詢活動,告知群眾5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和燃油助力車實施掛牌登記,特別是對非機動車登記時間、登記種類、登記事項和臨時通行標志車輛管理等政策作為重點進行了宣傳;并告知5月1日起不得購買超標車,否則不予上牌登記。
二是銷售網點發資料。咨詢活動結束后,宣傳民警深入到縣城綠源、立馬、名忠等非機動車和燃油助力車銷售網點和城區人流聚集場所散發《辦法》和111部令宣傳資料,并告知銷售企業5月1日起不得銷售超標車。
三是橫幅標語處處見。信豐大隊在大、中隊門口和辦公場所及主要街道、社區、圩鎮、加油站和國省道沿線公路等地懸掛了90條宣傳貫徹實施《辦法》和111部令的橫幅、標語。
四是窗口陣地齊抓好。信豐大隊在車管所、違法處理中心、事故處理中隊以及非機動車登記、臨時通行標志辦理窗口等場所,公開了《辦法》內容和工作流程,公布了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類別和處罰規定,讓廣大交通參與者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五是整治宣傳兩不誤。4月9日是“保安全”、“迎世博”和公路客運統一行動日,信豐大隊路面執法執勤民警在整治、糾正違法行為的同時,將《江西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問答》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問答》及“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卡片發放給廣大群眾,特別是對駕駛電動自行車和燃油助力車群眾,不厭其煩地為他們解惑答疑,受好群眾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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