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煙花爆竹常年銷售許可證到期的實際,臨朐縣安監局為做好今年煙花爆竹常年銷售許可證辦理工作,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統一規劃、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嚴把“四關”,保障煙花爆竹銷售安全。
一是嚴把理論考試關。所有申請辦理常年銷售許可證的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都要接受48小時的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安監局考核合格者,方可辦理銷售許可證;
二是嚴把規章制度關。所有申請辦理常年銷售許可證的業戶都要建立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安全責任制,并制定購銷管理、儲存保管等各項規章制度,并且都要上墻并張貼明顯處;
三是嚴把硬件配備關。所有業戶都實行專店、專人銷售,配備帆布、水桶、滅火器等必要的應急器材,并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專店營業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且不得在樓房內經營。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市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四是嚴把現場審查關。實行縣、鎮(街道)兩級審查、雙重管理的原則。申請人先到所在鎮(街道)安監站申報,填寫《煙花爆竹常年銷售單位銷售許可證申請表》,由所在鎮(街道)結合本鎮實際,根據有關要求,對經營場所的安全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蓋章后報縣安監局,縣安監局組織有關人員會同各鎮(街道)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依法辦理《常年銷售許可證》。
另外縣安監局還要求存放量不得超過40箱,不得設立儲存倉庫;所有業戶必須加入安全生產責任險;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保證,如有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安全保證金,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常年銷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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