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日照交警東港大隊采取多警協作、錯時上路、嚴查嚴糾的辦法,依法查處一起酒后駕駛營運貨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震懾了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遏止了夜間因酒后駕車引發的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
8月11日凌晨2時許,日照交警東港大隊濤雒中隊民警在轄區南沿海公路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嚴查整治行動。2時30分,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車號為魯Q**416的為紅色集裝箱大貨車駛入交警視線。執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
大貨車是從日照港開往臨沂方向去的。莒南籍駕駛員楊某下車配合檢查時,民警聞到了他身上濃濃的酒味,立即對其進行吹氣酒精測試。測試結果顯示,楊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0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立即將其控制,并將他駕駛的大貨車暫扣。
后在東港公安分局濤雒派出所對楊某傳喚詢問中得知,他只是頭天晚上八點左右在日照港口附近的一處飯店內喝了兩瓶啤酒。可是,六個小時后僥幸駕車的他哪里曉得依然會被檢出飲酒后駕駛。
目前,楊某被依法處以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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