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山東省青州市安監局在安全監管中采取四項措施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是抓執法。在開展執法檢查活動時,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對發現企業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要求企業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的,一律停產停業整頓,對個別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并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二是抓培訓。全面啟動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全員培訓工程,督促、協調各鎮街道、人社、質監、經信、建設、交通、公安、商務等部門分工負責,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高危險崗位操作人員和一線從業人員五個層次的培訓,持證上崗率明顯提高,位居濰坊市前列。
三是促投入。督促高危化工化工企業投入4100多萬元在濰坊市率先完成高危工藝改造。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相關高危行業企業為職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已有120家企業為4000多名職工交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累計保額達到1.6億多元,職工安全有了工傷保險、責任保險“雙保險”。
四是建機制。借鑒山工機械安全管理經驗,推行以日查、周查、月查為主要內容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監管。這項工作正在進行試點,確定了16家試點企業,安排專家進行指導,統一印刷了隱患排查臺賬樣本下發到企業,進一步修訂完善后,將在全市全面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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