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不論是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還是建筑施工、工商貿企業等領域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多數屬于“違章門”關的不嚴造成的,折射出相關部門、企業監管力度不大,說明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監管體制存在漏洞。歸根結底還是緣于法治不彰,即違法成本太低、問責制度乏力。要想關閉“違章門”,還需高揚法治利劍,上一把“法律鎖”。
通過一系列教育培訓,讓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法律就是涉嫌“犯罪”的理念深入人心,利用掛圖、播放警示片、宣傳欄等多種方式,宣傳違章等于拿人民財產和生命當兒戲,是一種涉嫌“犯罪”行為,讓這種警示貫穿于安全生產的每一個環節。
加大違法成本。過去個別企業,未批先建、先上車后買票,埋下了眾多隱患,處罰額度有時按法律規定的下線執行,企業感到有賬可算,先干起來,賺了錢,再交罰款,補辦手續。現在,若有此行為,以法上線處罰,加大違法成本。每一環節,安監局執法人員提前介入,手續不完備堅決不許施工。
行政問責、刑事追究雙管齊下。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問責,觸犯法律的從司法層面實施刑事追究。這樣一來,有可能最終關住“違章門”,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