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施行。但目前看來,除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嚴格履行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外,工貿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推進還比較困難。主要原因是配套措施不完善,認為安全“三同時”工作僅僅是安監部門的事,發改、經信等部門未將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做為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的必備條件,納入建設項目前置管理程序,安監部門孤掌難鳴。
為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發生,應切實加強工貿行業安全“三同時”工作,一是應建立多部門參與的新、改、擴建項目聯席會議制度,安監部門源頭介入,加大宣傳;同時從上到下出臺有多部門制約力的配套措施,真正讓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成為項目落地的硬性門檻,沒有安監部門“三同時”審查意見,建設項目立項等審批手續就不予辦理,使安全“三同時”工作不再孤掌難鳴。二是開展多部門參加的經常性的專項執法檢查,以硬性的執法檢查推動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開展。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