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口市應急局為提升轄區企業現場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對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了巡查,重點巡查作業現場設備安全運行、作業人員規范操作、勞動防護穿戴等。
執法人員在對一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該企業砂光機電機為非防爆電機且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除塵器)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該企業行為因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一項的規定,對該企業給予了處人民幣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同時要求該企業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下步,龍口市應急局將不斷強化工貿企業巡查執法力度,加大巡查頻次,對現場作業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嚴執法”,切實提升企業現場作業安全管理。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