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昌國路“6·19”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7人被追刑責
2018-01-25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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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淄博市昌國路雨污水管道市政工程6·19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報告建議對相關責任方進行追責。 2017年6月19日晚上7點35分,位于309國道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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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淄博市昌國路雨污水管道市政工程“6·19”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報告建議對相關責任方進行追責。
2017年6月19日晚上7點35分,位于309國道與原山大道路口東200米處的昌國路雨污水管道市政工程在溝槽施工時,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6月20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長任組長,市安監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總工會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對事故進行了調查。6月25日,5名死者遺體在周村區殯儀館火化,善后處理工作結束。
報告顯示,施工人員非法承攬工程,違法組織施工,溝槽北側坑壁近乎直立,未采取任何支護措施,導致溝槽北側土層發生局部楔形剪切破壞,是造成坑壁坍塌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則涉及寶鑫市政公司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轉包工程;施工方非法承攬工程,違法組織施工;文德監理公司未落實安全監理責任;淄博水系指揮部未履行建設單位管理責任;市政環衛處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等方面。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在對事故責任人及責任單位處理建議上,報告顯示,建議追究以下刑事責任人員:雨污水管道工程負責人路亭亭、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負責人張磊、雨污水管道工程技術負責人李炎松、雨污水管道工程項目經理鄭繼榮,以上四人7月4日經周村區檢察院批準逮捕;以及雨污水管道工程監理總工程師高威、雨污水管道工程現場監理人員李在進、寶鑫市政公司負責人姚麗華,以上三人6月20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日取保候審。
報告顯示,建議給予政紀處分人員包括淄博市規劃設計院設計員王軍、淄博生態水系指揮部市政組組長(正科級)鄭作軍、淄博市市政環衛處質量安全監督站副站長(主持工作)胡安鵬、淄博市市政環衛處總工程師牟杰、淄博生態水系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副縣級)宋愛香。
建議問責的單位和人員包括淄博水系指揮部辦公室、淄博市住建局、淄博市市政環衛處處長(副縣級)竇修剛、淄博生態水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正縣級)王金棟。
建議行政處罰的單位和人員包括寶鑫市政公司、寶鑫市政公司負責人姚麗華、文德監理公司、文德監理公司主要負責人高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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