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1日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介紹,這次修改安全生產法大幅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就是要對違法行為真正起到強大震懾作用,使生產經營單位不敢違法、不能違法,從根本上消除隱患、解決問題。
宋元明說,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也會對營商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少數企業鋌而走險、違法違規,利用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就必然嚴重損害其他正規守法市場主體正當權益,破壞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市場環境,因此,對違法行為加大懲處,也是對合法守信市場主體的保護。
下一步,應急管理部將和有關部門一起,共同推動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一要強化普法。二要嚴格執法。三要精準執法。四要規范執法,嚴格執法不等同于濫執法,必須規范執法。五是獎懲結合,應急管理部今年推出了一項新的制度,典型執法案例報告制度,要求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部門定期向應急部直接報送執法案例。應急管理部對這些案例進行評價,選出嚴格執法、規范執法的優秀案例進行記功和嘉獎。對一些執法不嚴格、走過場、程序不規范的案例,要適時進行通報和批評。在執法同時,還要熱情服務,既要嚴格執法,又要指導服務,發揮安全生產專家的作用。明查暗訪既要發現問題,又帶著專家幫助指導解決問題,實現安全執法和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達到服務企業、推動安全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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