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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國一些地區相繼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全市消防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許多消防隱患還相當突出,直接威脅著全市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責任不落實本身就是消防安全的最大隱患之一。
為此,市政府5月20日特發公開信以告知首都地區所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全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將依法對責任不落實者履行監督、處理之責。《北京市人民政府致全市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公開信》中明確規定首都各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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