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據重慶晚報報道,目前重慶市安監部門出臺的相關草案規定,從明年起,只要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安全事故,責任單位一把手個人將被處10萬元罰款,并就地免職。相關人員對新的問責制作了解釋。如: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有關部門認定事故原因是由于運輸企業對安全措施把關不嚴造成的,運輸企業不但要受到處理,一把手個人還將面臨10萬元的高額處罰,并被就地免職;要是由于車輛維修不合格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維修單位一把手將面臨高額處罰并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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