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訊
(記者楊富)從今年7月1日起,凡是我省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均須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將受到處罰。這是記者從省質監局獲悉的。
據悉,上述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如果持證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造成特大事故的,當即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并終身不得再申請此上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