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3月6日電(聶焱、陳忠華)山西省政府近日向包括山西焦煤集團、大同煤礦集團、潞安礦業集團在內的8家國有重點煤炭企業派駐瓦斯集中整治督導組,將用10個月左右的時間,督促幫助企業落實以瓦斯防治為主的安全生產措施。
督導內容主要包括:第一,對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發的《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檢查煤礦企業瓦斯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對未落實的煤礦要責令停產整 改。第二,檢查煤礦是否按照《煤炭生產許可證》載明能力生產。要按生產能力要求,編制生產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未編制計劃或超能力的礦井不得組織生產。第三,檢查礦井是否核定了入井人數并按規定人數組織下井。要在井口和調度室掛牌明示,接受監督。第四,檢查煤塵、火、水、頂板等災害的防治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對不符合要求的煤礦要責令停產整改。第五,檢查煤礦企業是否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安全費用和維檢費用合理提取、使用和管理,做到專款專用。第六,檢查企業各級領導下井的情況。
據了解,山西省政府還要求:8大重點企業也要向所屬煤礦派駐瓦斯整治督導組;各市要比照省政府的督導方式,向所轄地區年生產能力在30萬噸以上的煤礦派駐督導組;各縣也要向所轄煤礦中的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較差的礦井及近三年發生過瓦斯事故的礦井派駐督導組。
8家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包括:山西焦煤集團、大同煤礦集團、潞安礦業集團、晉城煤業集團、陽泉煤業集團、太原煤氣化總公司、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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