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天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一周年的日子。上午,市交管局透露,從去年5月1日到今年5月1日,全市發生的酒后事故比上一年度少了四成,因此而死傷人數也有大幅度減少。
酒后事故大幅減少的原因是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后駕車的處罰遠遠重于以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交管局有關人士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所以對酒后駕車、醉酒駕車采取這樣嚴厲的處罰措施,就是因為酒后駕車經常造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據事故調查統計,大約50%———60%的車禍與飲酒有關。
新法實施前后對“酒后”的處罰對比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新 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舊 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暫扣3個月以下駕駛證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新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舊 可以暫扣6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暫扣6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駕駛證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下一篇:江蘇職業病防治亟待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