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報報道,11月10日凌晨,陜西潼關縣東桐峪金礦1016坑口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名湖北籍礦工死亡,約5人受傷。坑口負責人將死者家屬拉往河南商談私了事宜,由于拒絕私了,多名家屬在親人死亡4日后仍不知死者遺體何處。
死者鄭元春,43歲,湖北襄樊人。死者親兄弟3人,一起在潼關金礦打工已近4年。與3兄弟一起打工的還有多名來自襄樊的老鄉。
鄭元春的弟弟鄭元明回憶,10日凌晨他和哥哥等人下井后就聞到一股怪味,大家立刻腿腳發軟昏迷過去。一同下井,目前還在潼關縣醫院住院的任守武說,他們下井前井下曾放過炮,他當時從井下斜坡處跌落渾身是傷。
據當晚值班的趙傳軍說,當晚還沒工作就聽到井下有呼救聲,隨后工地多人下井參與營救。
多名打工者證實,當晚下井施救人員也有受傷,總人數大概5人。在潼關縣醫院,急診科劉大夫證實,當晚確有礦上人員因炮煙中毒被送到醫院救治。
鄭元春的大哥鄭元龍說,當晚弟弟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隨后礦上車輛將他和弟媳拉往河南境內。“讓我們不要聲張,否則一分錢沒有。”鄭元龍說,他是昨日中午從河南搭車偷返潼關的。
“我們想知道尸體在哪兒,他們非要先談成賠償。”從深圳專門趕來潼關的親屬魏保山說,“來潼關4天了,也沒見上死者一面”。13日上午,家人最終選擇向安監局報案。
潼關縣安監局辦公室王姓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說,昨日剛接到家屬報案,局領導已批示由礦山股調查。
鄭元春死后留下一張工作證件,系潼關中金礦業公司采礦一部的入坑證,蓋有公司公章。
潼關縣安監局局長劉虎表示,目前案情已經非常明晰,公司處理方式肯定欠妥,安監局將與公司緊急協商,盡早將死者善后事宜處理完畢。由于該企業屬市托管國有企業,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交渭南有關部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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