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以來,房山區小煤礦四天之內連續發生兩起死亡事故:蒲洼第一煤礦頂板塌冒事故和四馬臺煤礦透水事故,兩起事故共死亡3人。昨天,市安監局對兩起煤礦傷亡事故進行了通報,同時,要求房山區的所有煤礦停產整頓,復工煤礦須經主管區長簽字同意。
市安監局通報稱,12月6日,房山區蒲洼鄉蒲洼第一煤礦1025水平井+940水平東巷上山發生一起頂板塌冒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經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死者違章作業,造成頂板塌冒,被埋壓致死。事故發生后,房山區政府要求蒲洼鄉所有煤礦立即停產至年底,全區其它煤礦立即停產整頓5天。12月9日,房山區霞云嶺鄉四馬臺煤礦1210水平井的煤層,經淋水長時間的浸透已達到飽和形成水煤泥,工人扒煤時,引發水煤泥突然涌出,堵塞和充滿巷道,將兩名工人埋壓窒息死亡。今年以來,房山區煤礦發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22人,占全市煤礦死亡人數的81.5%。
市安監局在通報中稱,為有效遏制和全力壓減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市安監局和房山區政府決定,房山區各煤礦企業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撤出井下所有人員。停產期間各礦礦長、法人代表、投資人要死盯死守,不得擅自離礦,若有特殊情況,須經鄉主管領導批準;凡停產整頓期間擅自組織生產,或假停產、真生產的煤礦,一經發現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停產整頓期間發生死亡事故的煤礦,一律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復工時,須經煤礦監管等部門聯合驗收合格,主管區長簽字同意,報市安監局批準后方可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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