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底以前,山東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將實行統(tǒng)一外觀標識,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將對校車實行嚴格的審核,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
山東省要求各地對校車嚴加管理,有學生接送任務的學校,應向當?shù)乜h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擬用申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的申請后,應會同當?shù)毓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擬用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由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學生接送車輛標志牌發(fā)放工作。
山東省要求,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式樣和非專用校車標牌式樣,由公安、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設計。各地要于今年12月底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完成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噴涂和非專用校車標牌核發(fā)工作。
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山東省要求凡學校自有校車或學校租用接送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車輛,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登記造冊,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核、清理、備案。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主動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見車見人,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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