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經過縝密偵查,近日依法逮捕了瞞報豐鎮市特大人身傷亡事故的烏蘭察布市和豐鎮市的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4名干部。檢察機關的這一反瀆職行動,不僅給自治區各級政府領導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更為廣大安監人員敲響了警鐘。
為與外商合作 特大事故被化小
2006年10月8日早晨7時10分許,坐落在內蒙古豐鎮市工業園區的內蒙古長豐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著火爆炸事故。事后當地向上級安監部門報告稱“2死3傷”。
長豐公司的主要產品是電石,是豐鎮市引進的一家民營出口企業。檢察機關事后查明,事故發生后,公司董事長張峰找到豐鎮市有關領導,稱長豐公司正與美國杜邦公司談判項目合作,事故要是全部捅出去,會對合作帶來負面影響。他希望政府瞞報死亡人數。根據規定,死亡2人的事故由烏蘭察布市安監局調查處理,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由自治區安監局調查處理。
張峰提出這一要求的時候,豐鎮市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都表示同意,豐鎮市安監局便決定按“2死3傷”上報。為了進一步封鎖消息,停放在豐鎮市醫院太平間的2具尸體中,有1具被偷偷處理掉。
未正確履行職責 安監部門瞞報死亡人數
豐鎮市“10·08”人身傷亡事故,是一起嚴重違反生產安全規程、忽視員工生命安全的責任事故。檢方的調查顯示,事故發生前,長豐公司的生產車間已經有根銅管發生漏水隱患,但是企業始終不維修,而安監部門也從未深入生產車間進行過安全檢查。
2006年10月8日4時許,銅管嚴重漏水,值班工人向公司生產安全部長陸小華匯報。陸小華沒有及時采取停電停水停產措施,而是說等到8點鐘以后電石出了爐再說。到了7時10分,水與電石產生的大量乙炔氣體突然著火爆炸。
“10·08”爆炸事故發生的當天上午,豐鎮市安監局局長石國莫就得到了消息,也派專人到豐鎮市醫院了解了情況,并向分管工業園區的副書記王國相匯報。檢方辦案人員說:“石國莫等人作為安監干部,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喪失了原則立場,未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
按照政府有關領導的授意,豐鎮市安監局在明知已經死亡3人的情況下,仍然按2死3傷向上級安監部門發了傳真報告。而烏蘭察布市安監局在事故發生后,由局長陳賽剛、副局長崔俊、二科科長劉建斌先行趕到豐鎮市,簡單地了解了一下事故情況,返回烏蘭察布市后組成一個事故聯合調查組。
10月9日上午,崔斌和劉建斌到了長豐公司,看完現場又與豐鎮市有關領導去了大同市某醫院。檢方辦案人員說:“從我們查證的情況看,崔俊和劉建斌也清楚事故死亡人數不只2名,但按照豐鎮市和企業的安排,他們就按死亡2人寫了報告。”
據了解,事故報告出籠時,事故已經造成6人死亡。之所以“匆匆”地寫報告,因為調查組的吃、住費用都由長豐公司負擔,企業還給調查組每人買了一件羊絨衫,價值5000多元。
檢方出擊 反瀆職行動敲警鐘
烏蘭察布市和豐鎮市兩級安監部門的嚴重瀆職行為,引起了豐鎮市廣大干部群眾的強烈不滿。一位豐鎮市民向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了署名舉報信。
署名舉報信引起了內蒙古檢方的高度重視。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領導認為案情重大,決定采取異地辦案的方法,將這起瞞報特大事故的案件偵辦工作交給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
據檢方辦案人員介紹,檢方先秘密接觸了舉報人,舉報人給檢方列了一個死亡人員名單。第二天,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派出6位檢察官,兩輛車分別奔往豐鎮市和大同市。
辦案人員說:“我們兵分兩路,一路直奔大同市某醫院復印病歷,一路尋找死者家屬。”
在確實掌握了死亡6人的事實基礎上,呼和浩特市檢方對豐鎮市“10·08”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正式立案并抽調了20多名檢察官,深入豐鎮市展開調查。2007年8月3日,依法拘留了烏蘭察布市安監局副局長崔俊、安監局二科科長劉建斌、豐鎮市安監局局長石國莫、危化科負責人仝慶忠。2007年8月16日對上述4人正式批捕。
檢方的重拳出擊,給了豐鎮市領導強烈震撼。市委書記、市長等相關責任人紛紛前往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說明情況”。 “我知道瞞報事故人數不對,但沒想到這是犯罪。”豐鎮市主要領導痛悔地說:“這件事給我最深刻的教訓有兩條:第一要學法、守法,第二要樹立正確的發展觀。”
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若冰認為,內蒙古檢方重拳出擊瀆職安監干部,是對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最大支持。“抓了4個人,救了一大批。”他說:“以后安監部門的工作就好干了,因為不正確履行職責就要坐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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