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15條寶貴生命在深圳“2•27”重大火災事故中告別人世,這也直接讓十多個家庭支離破碎。目前,該事故的原因正在調查中。“事故的發生是偶然的,但背后必定有其必然的因素”(深圳市市長許 宗衡的話)。在記者連續三天的調查采訪中卻發現了幾個嚴重問題,“2•27”重大火災暴露出了諸多職能部門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誤。現在記者提出三大疑問,誰該對這場悲劇負責?
問責一:
兩次整頓都不合格為何不吊銷執照?
深圳市市長許宗衡此前曾在“2•27”事故現場會上提到過,起火的大樓存在超范圍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他還強調“這棟大樓的很多單位業務經營范圍跟他們注冊的根本不一樣,根本就沒有倉儲范圍,沒有經營危險物品的范圍”。而據現場參與滅火的消防人員告訴記者,該大樓根本沒有完善的消防通道,樓上所有的出入口都被鐵閘門封死,現場均是易燃易爆物品。
盡管深圳市長的道歉真誠而懇切,但道歉并不能挽回生命。2007年1月和7月,該大樓曾被相關部門整頓,但直到事故發生時卻依然不合格。為何相關部門不吊銷其營業執照?是否只是在上級突擊檢查的時候才會整頓,沒有檢查的時侯就任其自然?
市長強調,“要在此次事故后,對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單位加強媒體曝光率,要抓幾個典型進行專項整頓”。希望有關部門真正能落到實處。
問責二:
為何遲遲不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據深圳市安監局局長在事故現場會上稱,安監局將在三個月內對全市“三小”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此次造成15人死亡的事故,他深感內疚和痛心。他還強調,將馬上部署開展全市各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積極配合省調查組迅速查明此次事故的原因,按照事故放擴的原則并追究責任,市長許宗衡也稱要固化責任,嚴厲處置事故第一責任人。
然而截至目前,記者卻沒有聽到任何關于對責任人的處理情況。15個鮮活的生命啊,誰對他們負責?希望這次事故的第一責任人也應當抓緊善后處理工作,給死者家屬、給深圳市人民一個交待。
問責三:
消防部門滅火救援的能力究竟有多強?
記者從事故現場附近的居民以及在事故中成功逃生的居民多次聽說,該事故發生的時間大概是在凌晨3時45分左右,然而當地消防部門卻是在凌晨4時20分左右才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如此看來,在事故現場會上,深圳市政府某官員所說的“10多分鐘便趕到事故現場”根本就是假話。
據一名知情人透露,事故發生的時候,一名在附近值勤的民警很快就趕到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匯報了火災的情況,同時他還到大樓內叫醒各業主,幫助他們逃生,據稱“民警還準備滅火”,但是他終究只是民警,而不是消防部門。
在事故現場會上,有一位領導明確提出,盡管近年來,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深圳市已經通過采取各種措施,不斷加大消防監督的力度,不斷提高滅火救援的能力。但是從這次的火災事故來看,滅火救援的能力卻顯得如此蒼白,以至于讓15條生命就這樣隕滅。
該領導還表示,這次事故凸顯出了消防部門仍存在著薄弱的一面,需要以更高的力度和標準,更嚴厲地排查和整頓,抓好消防工作。所有的人都希望領導的這句話能夠實施到位,媒體是監督者,深圳市民更是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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