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云南富寧“6·7”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粗酚泄漏事故
記者23日從安全監管總局獲悉,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通報云南富寧縣境內“6·7”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粗酚泄漏事故,要求加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
通報稱,6月7日5時許,一輛車牌號為“湘E96988”的槽罐車裝載33.6噸(核載22噸)粗酚行至羅富高速公路云南省文山州富寧縣境內“者桑”段K27+800處時發生交通事故,槽罐車翻車,車輛嚴重解體,罐體、車架和駕駛室分離,造成駕駛員、押運員和貨主3人當場死亡。罐體滾下路基10余米,罐體破裂,罐內33.6噸粗酚液體除少部分被樹葉、土壤和當地一家木材加工廠的細木灰吸附外,大量粗酚液體沿高速公路截洪溝流入者桑河,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物隨水流向下游的廣西百色水庫方向擴散,威脅百色水庫環境安全。
事故發生后,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據環保部門監測分析,事故不會對云南、廣西百色市供水水源地造成影響。
通報稱,這起粗酚運輸泄漏事故造成了環境污染,影響了當地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教訓深刻,暴露出當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求,各地要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協查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的安全監管,對特殊路段要采取特殊措施,進行特殊管理,實行重點整治,加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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