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寶雞扶風法門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門工程“3·13”較大建筑坍塌事故處理結果,4個事故責任單位和9名事故責任人受到了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
2008年3月13日,在由陜西法門寺文化景區建設有限公司投建、陜西建工集團總公司施工總承包、“掛靠”在陜西鼎立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名下的農民工勞務隊具體施工、陜西中建西北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負責監理的寶雞扶風法門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門工程建設工地,發生了1起死亡4人、傷5人、直接經濟損失近150萬元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事故發生后,由陜西省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和寶雞市相關部門組成的寶雞扶風法門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門工程“3·13”建筑坍塌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等進行了調查,提交了調查報告。
據調查,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架模板支撐體系搭設質量不合格,勞務人員盲目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支架上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主要原因是:隱患整改不力,施工秩序混亂,安全管理不嚴;次要原因是:培訓工作薄弱,嚴格監理不夠,工期比較緊張。根據事故原因和人員傷亡數量、直接經濟損失等綜合因素分析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較大責任事故。
依據國家和陜西省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對“掛靠”在陜西鼎立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名下的農民工勞務隊、陜西建工集團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陜西建工集團總公司和陜西中建西北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法門寺工程監理部等4個事故責任單位和9名事故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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