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省建設廳獲悉,2009年,山西省將在建設系統開展為期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嚴肅查處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從2009年開始,山西省將全面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行為,對全省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城市市政運營及建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專項整治。
山西省要求,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證照不全的建筑施工企業、市政公用企業,一律要求其停業整頓,整頓期滿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締;對違法建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要求必須全面停止施工,施工單位無條件撤離現場,監理單位停止監理業務,建設單位限期完善手續,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對非法營運的城市市政公用企業堅決取締;對證照、手續齊全的要加強監管。
據悉,專項整治活動將按照“企業全面自查自整、縣級政府組織全面排查整治、省市縣三級聯動分類整治”的方式進行。各地將設立群眾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做到有報必查。山西省還將對組織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及其負責人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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