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全省森林防火電視電話會議在省政府召開。到會的省領導中,除副省長劉維佳外,還有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楊森林。
“3月16日到18日,三天時間,盂縣發生18起森林火情。同樣是3月16日,汾陽森林大火造成5名撲火人員受傷,到17日才將火災發生情況和受傷人員的傷情上報。”森林防火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省林業廳廳長耿懷英的開題就是問責,讓會場的氣氛顯得十分凝重。
山西多發的火情引起了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在這種情況下,省政府決定啟動行政問責程序,對所有火災案件責任追究。
三個月
12起森林火災
“從1月至今,國家和省氣象局在我省已監測到熱點信息505個,經核查有火情279個,其中造成森林火災12起,荒火205起,燒秸稈63起。今春我省11市71縣均發生火情。”耿懷英說,在已查明的起火原因中,多為焚燒秸稈、燒荒、上墳燒紙、野外取暖、燃放煙花爆竹引起。
“我省的森林火災80%以上是野外用火引起的。”針對這種情況,劉維佳說,今后的工作主要是嚴管野外火源,而且“不能泛泛地要求”,一定要盯住燒秸稈和上墳燒紙這兩件事,采取包自然村、包路口、包地塊的辦法,真正管好人、管住火。加大對火災多發區域的巡查密度,對林區的山頭、墳頭等都要嚴看嚴守,不留死角,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對所有火災
行政問責
耿懷英介紹說,去年發生的12起火災中,仍有7起沒有查明起火原因,將連同今年的12起火災一起查明原因,懲處肇事者、追究責任人。
楊森林說:“監察廳已經啟動調查程序,對近期發生的所有火災案件進行調查,對組織不力、指揮失誤造成人員傷亡、違反森林防火規定的直接和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嚴肅的行政問責。”
“我們要對每一起森林火災實行責任倒查和逐級追查,對因失職、瀆職、瞞報、遲報、責任不明、組織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者責任。對引發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直至刑事責任,該抓的抓,該判的判,執法務必從嚴。”劉維佳說。
本月底開始
督察防火責任落實
這是副省長劉維佳自3月2日正式擔任省森林防火總指揮以來,第一次主持森林防火會議。“我希望以后這樣的會少開,要開就說有用的話,剩下的時間抓落實。”劉維佳說的“最有用的話”就是為防火工作破題。
“今后對違反規定不報以至貽誤戰機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劉維佳說,今后,各地熱點核查情況必須在兩小時內反饋到省防火辦,發生火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
從3月30日到5月30日,森林防火指揮部將組織11個檢查組赴11市和9個省直林局,對“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的情況”等十項內容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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