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目前已被刑拘
■每位死者家屬獲賠16萬元
清澗的在建橋梁坍塌事故經省市調查組確認,工程在建設中屬違規操作,承攬該工程的白劉運私自將“夯土成拱法”的傳統建橋方法改為木板支架支撐建橋,導致橋梁坍塌,目前白劉運已被刑拘。
在事發現場疾控中心人員進行消毒
年近6旬的白劉運是榆林市宏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清澗縣項目部經理,由于其所在公司有合法資質,在按照招標程序后,白劉運接手了這個僅投資30萬元的石拱橋建設。事故發生后,引起了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省交通廳、建設廳、榆林市安監局、紀委、監察局、交通局、檢察院及清澗縣安監局、監察局、建設局等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展開全面調查。
經過連續兩天的現場勘查及對施工設計圖紙對照,調查組發現白劉運在施工中存在違規操作行為。據了解,在施工中,承建單位發現當地取土比較困難,便將原先設計的用土方將大橋底部夯實實行支護改為用木板搭建的防護支架,由于事發前下了兩天雨,致使木板變形,最終導致施工過程發生坍塌事故,最終釀成慘禍。“該橋是50萬以下的工程,造價低,沒有聘請工程監理,施工方只安排了自己的工程技術員。”昨晚,清澗縣常務副縣長楊懷智說,一般來講,50萬元以上的工程,施工方才請工程監理。
據了解,今年6月5日工程開工后,相關部門還曾到建橋的地方督查,但最后還是被白劉運改變了建橋方式。
另外,在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的同時,清澗縣相關部門也與遇難者家屬協商了賠償金額,并簽訂賠償協議,每位死者的家屬將獲得16萬元的賠償,其中當地政府部門承擔2萬元,剩余的14萬元由白劉運及所在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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