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城鄉建委初步調查,2009年12月28日大沙頭二馬路12號外墻整飾工地發生外墻腳手架坍塌事故原因為腳手架搭建不合理、不規范,腳手架作業平臺上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時,造成腳手架局部失穩而坍塌。
據悉,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監管不到位是發生事故的主因。市建委對建設單位越秀區建設和市政局,施工單位廣州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廣州市南粵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督單位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提出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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