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稱領導現場帶班早就開始施行,但執行得并不好
前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黃毅在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訪談時稱,煤礦領導不認真執“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制度,將按照擅離職守論處。
礦領導下井執行不力
對于煤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的問題,黃毅說,實際上領導干部現場帶班這項制度在煤礦早就開始施行了,但是實事求是地講,執行得并不好。
黃毅透露,實際上,和以往的制度相比,《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更加強調了實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的制度。同時,新規把現場帶班的范圍擴大,擴展到所有的礦山企業都要實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在要求上新規也更加嚴格。過去煤礦是礦領導和生產經營領導人員輪流下井帶班,這次新規強調礦領導與工人同下井、同升井。
未執行者按擅離職守論處
黃毅強調,對于沒有認真執行這一制度的企業領導人將按照擅離職守論處,如果造成一些大的問題或者導致一些事故的發生,就可能要追究企業領導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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