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7:20,位于浙江平湖市獨山港區(qū)的華辰能源有限公司東南角一座丙烯儲存罐在調試階段意外起火。該儲存罐容量2萬立方米,可儲存丙烯9000噸,調試時,罐內容量為12—15噸。經初步了解,事故是在丙烯液態(tài)置換過程中發(fā)生的,具體原因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接到火災報警后,平湖市消防大隊立即出動趕赴事故現場,上海市金山區(qū)消防支隊,浙江省嘉興市等消防部隊前往支援。于此同時,嘉興市、平湖市領導及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分離撲救,至上午9:05,明火得到控制。9:18左右,明火基本被撲滅,無人員傷亡,經環(huán)保部門監(jiān)測,本次事故未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明顯影響。
事故發(fā)生后,平湖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成立由市安監(jiān)局牽頭,消防、環(huán)保、質監(jiān)、經貿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立即開展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此外,浙江華辰能源有限公司已被責令立即停止所有項目的生產、調試和施工建設,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下階段,平湖市委市政府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髽I(yè)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防止類似事故發(fā)展。
目前,各項后續(xù)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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