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省民政廳、省林業廳、省旅游局等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加強清明、“五一”期間野外火源管理,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檢查組,不間斷地對群眾祭掃地、自然保護區、A級旅游景區、全國文物保護單位、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等重點部位開展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各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演練、撲火機具裝備配備等撲救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要嚴格執行林區生產、生活用火審批制度,嚴禁在林內燒香燭、燒紙錢、燃放鞭炮和孔明燈等非法及不良用火行為,切實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從源頭上減少森林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