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調查:逃避監管非法生產 鋌而走險終釀慘禍
大慶“4·13”化工廠爆炸事故調查
13日22時12分,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嘛甸鎮富鑫化工廠一生產車間發生爆炸事故,現場14名作業人員中9人當場死亡,另5人平安脫險未受傷。新華社記者14日凌晨趕到事故現場,對事發經過、事故原因展開了調查采訪。
這是爆炸廠房外墻(4月14日攝)。
9人當場死亡 現場狼藉一片
發生爆炸事故的富鑫化工廠南鄰大慶中藍石化有限公司生產區,周圍有一家金屬管廠、一家發電廠、一家小型化工廠等企業,西側是中藍石化公司的鐵路專用線。
記者14日凌晨2時許趕到事故現場時看到,由爆炸引發的火情已被撲滅,消防戰士正在對現場進行清理,進一步排查隱患,安監、環保等部門開始對事故進行調查。
發生爆炸的廠房是一棟兩層建筑,從現場的一片狼藉即可推斷爆炸威力之大。所有門窗全部被炸毀,內部墻體焦黑,設施幾乎完全損毀。在廠房外地面,玻璃碎片、損毀的設備零件隨處可見,還橫著幾只空置的藍色原料桶,空氣中彌漫著化學品氣味和物體燃燒的焦煳味。
鄰近工廠的一名工人說,13日晚他值班,正在看電視時,突然聽到一聲震耳欲聾的巨響,他跑到門外看到富鑫化工廠上空出現了火光,大約一兩分鐘后又傳來第二聲巨響,自己廠內的許多玻璃都被爆炸聲震碎。“當時我嚇壞了,知道肯定出了大事。果然,很快就聽到了消防車的警笛聲。”這位工人說。
據了解,事故中9名遇難者均為正在車間里從事生產的工人,其中6男3女。當班工人中,另外5人因未在爆炸區域內而幸免,也未受傷。
事故企業夜間作業逃避監管
據初步調查,富鑫化工廠原為鄉鎮企業,后改制轉賣給個人經營。工廠占地面積1.1萬平方米,職工34人,主要生產偶氮二異丁腈。
經大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現場勘查分析,爆炸原因系由于現場有大量甲醇氣體揮發,可燃性甲醇氣體含量在生產車間內達到爆炸極限,遇明火發生爆炸引起燃燒。事故發生后現場仍有部分剩余原料,其中包括丙酮腈醇12噸、甲醇3噸、氯氣3瓶、部分桶裝水合肼。經勘查,這些剩余原料包裝完好,無跑冒現象,不會發生次生事故。
安監部門初步認定,富鑫化工廠2005年8月取得黑龍江省安監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008年8月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廢止,但是企業沒有申請延期,因此屬于非法生產。由于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也無法正常領取營業執照。
大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謝家庭在14日下午召開的情況通報會上說,富鑫化工廠屬于讓胡路區安全監管的企業,2008年以后區安全監管部門曾去該企業檢查,但廠區大門緊閉,未發現生產跡象。但事故發生后調查得知,企業白天停工,晚上偷偷生產,以逃避監管。
目前,大慶市政府“4·13”事故調查工作已經啟動,相關工作正在進行。14日下午,5名幸免于難的工人開始接受有關部門詢問,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富鑫化工廠經營者崔德海已被公安部門控制。
事故善后有序進行 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
事故發生后,黑龍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善后處理,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同時要舉一反三,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黑龍江省副省長徐廣國、黑龍江省安監局局長張升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和處理等事宜。
目前,事故危險源已經消除,工廠已停產關閉。經環保部門現場多點監測,空氣質量指標沒有超過工業企業污染排放標準值,對周邊生產生活環境未造成影響。
14日上午10時30分,大慶市召開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會議指出,“4·13”事故雖然發生在非法經營的個體企業,但仍暴露出安全監管工作的疏漏。會議決定從當日起,在大慶市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排查,取締非法生產企業,消除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排查和處理責任制,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大慶市現已成立由市公安局、市環境檢測站、市總工會、市紀委監察局、市檢察院、市安監局等部門以及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專家組專家組成的多個調查組,分別負責事故調查、技術鑒定、責任追究等工作。
針對遇難者善后處理事宜,大慶市已成立以讓胡路區區長為總負責人的9個善后處理組,做好一家一戶、一人一事的安撫工作,事故死難者賠償事宜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黑龍江省政府安委會14日下發文件通報“4·13”爆炸事故。《通報》強調,要深入開展中小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續深入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是中小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季節性、臨時性生產企業。
《通報》要求,要嚴格安全行政許可。對許可證到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要立即責令停產停業,并確保落實到位,在續辦手續前,堅決不得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同時,進一步加大打擊違法力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特別要嚴厲打擊非法組織危險化學品生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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