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電梯企業應急救援規范》(后簡稱《規范》)。
《規定》首先要求電梯企業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同類別(類型)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也應制定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規定》強調,電梯企業應設立24小時應急救援值班電話,保證能接到應急救援報警信息,接警信息應記錄、存檔。對承擔電梯應急救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與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要求,組織取得具有電梯維修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和考核記錄須存檔。
同時《規定》還要求電梯企業接到應急救援有效信息后,要按照應急救援程序的要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救援,主城區抵達現場時間不超過30分鐘,其他地區一般不超過1小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規定》還提醒電梯使用單位,在與電梯企業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應明確電梯企業對電梯應急救援處置的相關責任。
應急救援結束后,電梯企業應對電梯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同類事件的發生。同時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對應急救援登記、匯總、建檔,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上報。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