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福建省交通部門獲悉,福建已出臺《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2013年工作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駕齡在三年內的駕駛員對年內發生較大以上事故負有責任的,對其駕駛培訓機構給予暫停考試預約。
《通知》明確,要全面整頓駕駛培訓機構,認真落實駕駛人培訓電子計時制度、定期排查通報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對年內發生一起較大以上事故負有責任或3起(含)以上死亡事故負同等(含)以上責任的,且駕駛人駕齡在三年內的,對其駕駛培訓機構給予暫停考試預約。
福建省將制定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規情況與保險費率掛鉤的措施和辦法。《通知》規定,機動車是否遵守交通規則,直接影響到保險費率。此外,福建省還將制定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將駕駛人及企業違反交通法規和責任事故情況納入駕駛人及企業的誠信評價系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亡人交通事故發生率也將與“文明單位”的評選及績效考評掛鉤。
今年,福建省還將出臺加強摩托車安全管理辦法、全省性的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著力解決歷史形成的無牌無照摩托車規范管理問題,堅決打擊摩托車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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