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消息稱,3日17時40分,重慶萬盛經開區南桐礦業公司硯石臺煤礦井下4406S2回采工作面發生一起重大瓦斯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
記者昨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高檢院已派員趕赴重慶萬盛“6·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調查,嚴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瀆職等職務犯罪。
事故發生后,根據高檢院領導的指示,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迅速派員趕赴現場,指導重慶市檢察機關做好介入事故調查工作,嚴查事故可能存在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重慶市檢察機關按照高檢院要求,已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介入市政府事故調查組,及時掌握情況,并依法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同志告訴記者,檢察機關將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對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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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礦工是危險性較高的工種,工作隨時可能會遇到天然氣礦的井噴事故,煤礦的透水,瓦斯爆炸等意外事故。煤礦的井下作業是一種環境特殊的工作。由于受地質條件的影響,大多數煤礦的現場作業條件比較差,黑暗、潮濕、工作面狹窄,還有五大災害(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時刻威脅著礦工的生命安全。即使在井上礦區和地面生活區,也是條件簡陋,投入不足,欠賬太多。礦工長時間工作和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不僅對礦工的身體健康不利,而且會對礦工的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然而,隨著我國礦業的快速發展,其采用的開放式開發導致威脅礦工生命和健康的風險更加難以保證。
礦難發生時如何自救
1、出現礦難事故時,在場人員一定要頭腦清醒、沉著、冷靜,要盡量了解判斷事故發生地點、性質、災害程度和可能波及的地點,迅速向礦調度室報告。
2、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條件下,礦工要利用附近的設備、工具和材料及時處理,消滅事故,當確定無法處理礦難事故時,就應由在場的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災害地點的實際情況,選擇安全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離時,不要驚慌失措,大喊大叫,四處亂跑。
3、為了達到礦工自救和互救的目的,每個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并掌握所在礦井的災害預防,熟練地使用自救器,掌握發生各種災害事故的預兆、性質、特點和避災方法,搶救災區受傷人員的基本方法以及學會最基本的現場急救操作技術等。
如何保障礦工安全與健康
1、建立健全關于保障礦工安全與健康的法律制度,創建保障礦工安全與健康的侵權責任法,從法律的基礎上切實保障礦工的安全與健康。
2、礦井應提供齊全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礦井要提供良好的通風系統,配設瓦斯抑爆預警設施和礦井通風裝置。此外,在礦井入口涂抹粉碎的巖石,可有效地抑制爆炸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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