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安監局獲悉,溫州市化工市場“12.1”火災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經調取化工市場監控錄像及詢問有關人員,火災初步原因確定是在乙酸乙烯酯卸料過程中,由于靜電引發火災。
2014年12月1日,位于溫州市化工市場的溫州市三星乳膠有限公司在乙酸乙烯酯卸料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造成2人灼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直接經濟損失約100萬元。
事故經過及救援過程
2014年12月1日13時40分許,溫州市化工市場甲類庫區4幢與5幢之間,載有乙酸乙烯酯的皖D19917槽罐車在卸料過程中不慎引發火災,火勢迅速蔓延,致使現場兩名作業人員灼傷,進而引燃槽罐車,隨著風向改變,風力加強,燃燒范圍擴大,迅速蔓延至槽罐車兩側倉庫。經化工市場救援力量和溫州市消防、安監等部門聯合撲救,火勢于16時45左右被完全撲滅。
事故造成溫州市三星乳膠有限公司兩名裝卸工灼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現在醫院救治。初步估計過火面積約10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00萬元;事故未對周邊水體和空氣造成較大影響。
事故發生后,浙江省安監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出人員和專家赴現場指導救援。溫州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市委書記陳一新、市長陳金彪趕到現場,組織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環境、氣象、電力等部門和鹿城區政府聯合開展救援處置,疏散周邊群眾并調集周邊救援力量,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經調取化工市場監控錄像及詢問有關人員,火災初步原因是在乙酸乙烯酯卸料過程中,由于靜電引發火災。
下一步,全面排查危化品泄漏情況和其他隱患,防止發生次生事故;繼續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工作;繼續做好事故現場周邊水體和空氣等環境的跟蹤監測;委托安全評價機構對化工市場安全條件進行重新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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