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紀委消息,昆明市盤龍區明通小學“9·26”踩踏事故7名相關責任人被處分。其中,盤龍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陸佳及昆明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堅分別被免去職務。
通報稱,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盤龍區明通小學午休場所發生學生踩踏事故,造成6人窒息死亡、26人不同程度受傷。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校園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調查結果,昆明市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對7名責任人進行了處分。
通報還稱,明通小學校長李嵐、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副校長楊霖、體育教師李鵬程因涉嫌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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