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8月23日,山西省高平市法院對涉嫌玩忽職守的李旭光等5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旭光有期徒刑三年;李蒙寧有期徒刑二年;郭天慶有期徒刑二年;趙文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許建民免予刑事處罰。
經審理查明,原高平市安監局駐王家煤礦安監員李旭光、神農中心安監員李蒙寧、三甲鎮安監員郭天慶、神農中心安監站站長趙文華、三甲鎮安監站站長許建民,多次對王家煤礦復產進行安全檢查,但均未正確履行職責,未能及時發現井下材料庫內的四箱(計96公斤)炸藥,致使發生炸藥自燃,導致6人死亡,多人不同程度中毒的嚴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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