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面啟動《山西省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立法程序。今后,煤礦瓦斯監控系統閑置,可能面臨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等重罰。
據了解,2003年6月到2006年6月,全省境內各類煤礦全部安裝了安全監控系統。但有些煤礦雖然安裝了安全監控系統,仍然存在運行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人員不到位、維護管理不善、系統功能不全、監管不力、上線運行率低等問題。草案就此提出,煤礦企業安全監控系統出現故障,應當在10分鐘內報告當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門,而當出現瓦斯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限、主扇停風、饋斷電異常等異常報警信息,應在6分鐘內報告當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擬依法責令煤礦企業停產整頓或暫扣其煤炭生產許可證,并處一定數額罰款。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