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順德氣體中毒事故原因查明 相關部門及人員或被追責
26日,記者從佛山市安監局了解到,備受關注的“3·11”順德氣體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近日得到市政府的批復。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工人在作業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生產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包括杏壇鎮副鎮長在內的5位部門相關責任人或將受到追責,相關安全生產評價和幫扶機構或也面臨問責。
原因:員工違規操作系主因
據調查報告顯示,利爾德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爾德公司”)員工曾某在卸載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把冰醋酸管道錯誤地接駁到次氯酸鈉儲罐內,致使冰醋酸與次氯酸鈉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害氣體氯氣的散發,導致多人中毒,是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而開單文員盧某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在公司收貨員沒到位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其過錯行為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從間接原因來看,利爾德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雖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但形同虛設,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應急救援演練走過場,未設立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違規儲存危險化學品;法定代表人及安全生產負責人均沒有參加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工作嚴重失職也是導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調查報告還指出,當地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執法部門監管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執法檢查走過場。其中,對于企業明顯的違規儲存危險化學品等違法違規行為,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杏壇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均未發現問題,導致該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長期存在。
此外,作為安全評價機構,廣東華鑒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在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過程中,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與實際嚴重不符;廣東順德安評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在對利爾德公司進行標準化三級企業創建幫扶過程中,提供的體系文件多處錯漏、張冠李戴。
處理:相關部門及人員或被追責
調查報告提出,對于時任順德區杏壇鎮副鎮長兼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杏壇分局局長翁祖炎,及常務副局長張欣,對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的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而對于該局安全生產監管科科長(聘員)林耀忠、杏壇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聘員)卜裕、順德區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認證培訓部副主任(非在編人員)蘇俊藝,建議由順德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同時,就廣東華鑒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涉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及廣東順德安評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張冠李戴、名不副實的行為,報告也建議由安監部門報請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撤銷其相應資格的同時,將事故前期調查結果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調查報告還建議利爾德公司在相關安全生產違規行為和隱患整治完成前,需停產整頓,不得復工復產。全部整改完畢后,方可復工復產。
回顧
造成61人不適
3月11日上午9時許,位于順德區杏壇鎮科技4路12號的利爾德公司,發生一起61名員工吸入有毒氣體導致身體不適的中毒事故。事發時,利爾德公司廠區內一輛裝有冰醋酸的槽罐車在卸載過程中,把應該卸載冰醋酸的管道接駁到次氯酸鈉的儲罐內,致使冰醋酸與次氯酸鈉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害氣體氯氣。
此次泄漏事件與利爾德公司一墻之隔的利來豐公司也受到影響。事故發生后,先后累計有61人稱感到不適要前往醫院就診,其中事故單位利爾德公司就診員工20人,相鄰的利來豐公司就診員工41人。經診斷,4人明顯中毒癥狀,其中2人稍重,2人輕癥,無昏迷和死亡病例,最后一名患者觀察治療后于3月21日出院。
經統計,此次事故中入院就診人員61人,直接經濟損失約為1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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