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煙花爆竹的零售和燃放問題再次成為市民的關注熱點。今天下午,北京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做客首都之窗,就市民關注的相關問題作出解答。
"20、15、5"三時間節點全程監控
據了解,近日北京市安監局通過與煙花辦、工商局、運管局、批發企業、煙花協會反復溝通協調,確定了"20、15、5"的總體時間節點控制格局。即:節前第20天,即1月20日前,完成包括許可證發放、工商執照辦理的行政許可工作;節前第15天,即1月26日,全市開始煙花爆竹配送工作;節前第5天,即2月5日,全市零售網點開始銷售。
視音頻監管模式將全網點推廣
市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工作人員李懷鋒介紹說,從去年開始,北京市就在海淀區試點對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視頻加音頻的監管模式,這樣從視頻監看有網點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直接通過音頻模式跟網點對話,指導網點進行相關整改。結合去年在海淀區的試點經驗,今年北京全市五百多家網點將全部推廣視頻加音頻監管模式,進一步豐富零售網點的監控功能,保證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
50%事故由非法煙花爆竹引起 酒后燃放占三成
從一系列數據來看,每到節日臨近,煙花爆竹燃放問題就會凸顯,特別是在外省市,北京近幾年對煙花爆竹的燃放實行限制,問題相對較少。針對網友的提問,市安監局局長張家明回應稱:“從目前掌握的數據來看,相當的一部分事故,大約有50%是由于買了非法煙花爆竹進行燃放而造成的。而酒后燃放造成的事故占了3成,這類事故聽起來滑稽,但后果非常悲慘,希望市民一定重視。”
同時,北京市安監局印發了《關于貫徹〈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設置管理安全要求〉實施意見》,對《安全要求》進行了進一步補充,此文件將和地方標準配合使用,共同作為2013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設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新要求包括7個方面:
一、安全距離指零售網點距有禁放要求的建筑物的距離,而不是距禁放區域邊緣的距離。
二、零售網點銷售區與儲存區分開,并設置不燃燒材料隔斷,此隔斷設置應為硬質不燃燒材料,且不得隨意拆除,擱置他處。
三、零售大棚應通過直接地面鉚固,或對大棚周邊斜拉,或單面對角斜拉等方式固定。
四、零售網點的屋面板與墻板、墻板與墻板間之較大縫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封堵。
五、零售網點的電氣線路,包括照明電路、視頻信號線路等,均應穿金屬管敷設。
六、零售網點配備的滅火器應能撲滅A類和E類火災。
七、零售網點建筑面積大于等于100m2(或長度大于等于18m)時,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少于兩個,且安全出口寬度不宜小于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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