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公安消防部隊共接報火災735起,死亡3人,直接經濟損失770萬元,未發生較大以上火災。與去年清明節相比,火災起數、直接經濟損失均下降,死亡人數與去年持平。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會同民政、文物、宗教、旅游、商務等部門,以公墓、陵園、寺廟等祭祀場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風景區、商場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組織開展了消防安全大檢查。山東、廣東、廣西等消防總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微博、手機報等新媒體,廣泛發布消防安全提示。上海、河南、四川等消防總隊組織在公墓、陵園、寺廟和景區張貼防火宣傳標語、掛圖,發放消防常識傳單。據統計,各地共組成檢查組10000余個,檢查單位5.8萬余家。開展消防宣傳9000余次,發放宣傳材料300多萬份。
公安消防部隊嚴格落實執勤備戰制度,山東、廣西、安徽、上海等消防總隊加強熟悉演練,對易發生火災的祭祀密集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加強現場巡邏監護,隨時處置各類突發險情。黑龍江、吉林、云南、貴州等消防總隊主動與森林公安機關建立了快速響應聯動機制,切實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應急準備。據統計,4月4日零時至6日12時,共接警出動3956次,出動車輛6628輛次,出動警力40180人次,搶救被困人員716人。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