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治安防工作中預防工作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特制定如下保安預案,對小區內可能出現的治安隱患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一、可疑情況;
1. 處理在住宅區內游蕩或借口找人卻說不出被訪人姓名和詳細住址的,或接二連三一家家敲住戶家門或一個個樓道按住戶電子門的。
處理方法:密切注意其舉動,必要時勸其離開。
2. 發現其身上帶有管制刀具、鉗子、螺絲刀、鐵棒等工具的。
處理方法:核查其攜帶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先約束起來,送轄區派出所。
3. 攜帶物品繁多,如電視、音響等貴重物品又無任何證明的(搬家有管理處放行條者除外)。
處理方法:暫時將人、物扣留,待其出具可靠證明后放行。如無任何證明,即送交派出所審查。
4. 在偏辟、隱蔽處清理皮包或錢包的。
處理方法:立即攔截,詢問驗證,如屬盜竊、搶劫財物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 單車、摩托車無牌、無行駛證、無鋼印、有撬損痕跡的,或將未開鎖的單車背走或提走的。
處理方法:當即扣留人、車,待查明后放行。
6. 機動車拿不出駕駛證,說不出車牌號,沒有停車證的。
處理方法:立即聯系車管崗亭,暫扣車鑰匙,約束其人,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公安機關查處。
7. 遇到保安即轉身遠離或逃跑的人。
處理方法:設法阻截(用對講機向巡邏員通告),擒獲。
8. 低價出售物品與實際價值相關較大的。
處理方法:暫扣留贓物,查明情況后放行。
9. 三五成群,沒有正當收入來源,大肆揮霍,且住在本小區。
處理方法:密切監視,將情況向派出所和管理處反映。
10. 長時間一個人留在屋前不離開的。
處理方法:上前詢問,非本棟住房勸其離開,如有作案嫌疑要詳細盤查。
11.在天面隔熱層、消防栓內或單車棚內等隱蔽地方藏有刀具、鉗、鐵棒等工具。
處理方法:不動隱蔽的工具。采取伏擊的方法監視作案者的行動,發現作案將其擒獲。
二、緊急集合方案;
1.目的:
緊急集合是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所采取的緊急行動,訓練隊員對突發事件的反應
能力,做到鎮靜自如,快速出擊,方法有效。
2.適用范圍:
1)安突發事件,如突然發生重大搶劫、殺人、住戶和公司管理人員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襲擊等;
2)受到水災、火災、臺風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和襲擊;
3)緊急集合方案演練;
4)其它重大意外情況。
3.方法:
1)報警設施
每個管理處保安員宿舍安裝一個報警鈴,治安值班室或消防中心,其它員工宿舍應盡量安裝報警裝置。
2)信號規定與識別:
a. 當電警鈴發生短促、斷續響聲時為治安案件報警,各保安隊員必須在90秒
鐘內到達指定地點待命。
b.當電警鈴發生連續長響聲時為自然災害等其他情況報警,各保安隊員必須在120秒鐘(即鈴響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待命。
3)集合地點:
4)信號控制:
a.在緊急狀態下管理處所有員工有責任和義務按3.2中規定的信號報警;
b.每季度演練一次,在演練中只能由管理處主任控制報警,公司領導每年抽查一次。
4.注意事項:
1)著裝:必須穿制服,可以不戴帽,不扎腰帶,不系領帶,不能穿拖鞋或赤腳;
2)堅守崗位:各崗位必須留值班員;
3)注意聯絡和匯報:發生緊急狀況立即安排人員向領導匯報,將情況用對講機告
知值班人員。
5.要求:
通過方案演練,使每位隊員掌握對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時間內到達預定地點。
三、交通預案;
1.當值保安班長及保安員在巡邏中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班長進行支援。
2.保安班長接報后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1)指揮當值的保安班長、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保安員、機動巡邏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毀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3.事務主管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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