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為了積極應對化學監督過程中因化學危險品儲存、運輸、使用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海勃灣發電廠化學專業特制定“化學危險品運輸、存放、使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概況
化學實驗經常接觸到各種化學試劑,在操作過程中常伴有各種氣體、蒸氣、煙霧和粉塵等生成。這些化學試劑和反應生成物有不少是可燃的、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實驗儀器很多是玻璃制成的,實驗過程中又經常使用燈火或其它熱源加熱,容易發生如失火、爆炸、觸電、割傷、燒傷和中毒等事故。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組織機構
化學危險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3.1.2 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突發事件的情況,化學專業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進行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準確報告上級部門。
(2)有危及電廠其他工作場所和人員險情時,及時溝通情況并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做好穩定工作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結果及處理意見。
3.2危急事件的預防措施:
3.2.1.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置。
3.2.2.進行加熱或燃燒實驗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2.3.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置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3.2.4.使用酒精噴燈前應先檢查盛酒精的筒有無酒精外漏,酒精蒸氣出口處有無局部阻塞。
3.2.5.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沖去。可燃廢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及時在露天燒去。不得把燃著的或帶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廢物箱內。
3.2.6.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3.2.7.實驗室內經常備有砂桶、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3.2.8.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仔細檢查酒精燈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當工作現場發生不可處理的毒氣或易燃易爆物泄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發現人應立即將泄漏地點、泄漏的物品、現場的狀況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向應急組匯報。
3.3.2組長迅速指揮調度,將發生泄漏的設備及時隔離;當事件危及人身安全時,應迅速將有關人員和值班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
3.3.3應急組接到匯報后,啟動“化學危險品運輸、存放、使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各部門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參加應急救援。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當運輸化學危險品過程中發生不可處理的泄漏時,駕駛員和押運人員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對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時,首先考慮采用轉移法,即將事故容器內的溶液,轉移到安全的容器內。
(2)突發事件發生時泄漏至地面時,采用圍提堵截的方法:用沙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3)當酸、堿溶液排放到地溝時,應立即用堿性溶液進行中和,防止地下管道受損和造成污染事故。
(4)用熟石灰對地面存留的酸液進行中和;用鹽酸對地面存留的堿液進行中和。
(5)處理聯胺泄漏時,因其可引起燃燒和爆炸,要注重防火工作。
(6)加強培訓,提高員工對突發事件的認識和辯解能力;掌握化學危險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7)制定運輸過程中預防化學危險品泄漏的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規定。
(8)資物儲備要求:
(1)化學車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人身防護用品:例如:正壓式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應急照明燈等。
(2)對酸氣體系統應配備生石灰、卸酸用軟管、酸系統檢修所需要的備品備件和工器具等救援物品。
(3)對堿氣體系統應配備生石灰、卸堿用軟管、堿系統檢修所需要的備品備件和工器具等救援物品。
(4)定期檢查化學危險品存放、使用現場噴淋設備完好無損,保證現場水源充足。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當泄漏停止后,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化學危險品運輸、存放、使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束,設備轉入檢修狀態。
事故發生單位應派人監護、保護現場,接受突發事件調查,協助安監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突發事件原因。
3.5.2在處理危急事件過程中,根據設備泄漏地點,合理調度,在人員不受傷害的情況下,采取措施維持設備運行。
3.5.3危急事件結束后,組長和有關技術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迅速恢復有關設備系統的運行,保證安全生產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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