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港應對臺風、汛情、強對流天氣等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堅持一保人身、二保財產的原則。依托政府、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相應,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件類型:臺風、汛情、強對流天氣等突發自然災害。
危害程度分析:易造成重大人
上一篇:煤炭自燃應急預案
下一篇:電除塵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