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發生起重設備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起重設備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我部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以及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問題和工作重點,提出預防事故的思路和辦法,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指南》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知識》
4 應急救援原則
1 常備不懈
2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3 迅速、準確
5 工程基本情況
我部承建的****工程(K0+000~K54+946.424)段、機電、交安、綠化及房建工程,位于陜西省****和****境內,長度為54.946公里,為高速公路,地形平緩。
6 周邊環境、社區情況
本段地勢平坦,線路在204省道、神延鐵路中間,區域內主要為農田、村莊、煤礦。
7 危險源的分布情況
指揮部管段內起重設備事故危險源主要分布情況:
1 拌合站設備安裝
2 鉆孔樁砼灌注
3 承臺、墩身模型安、拆
4 非標支架現澆簡支箱梁
5 箱梁預制架設及橋面系施工
8 專家咨詢系統
與所在地****建立對口聯絡,聘請相關專家及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咨詢小組,對我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咨詢與指導。并****人民醫院建立救援聯絡,負責我單位傷害事故的救援咨詢和指導工作。同時,建立和****當地消防、派出所的聯系,定期聘請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來我單位進行起重傷害事故的預防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問題的指導。
9 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
9.1指揮部成立起重設備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指揮部各部門負責人、調度,各經理部經理、總工程師、安質部長
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聯系電話:****-**** 手機****
9.2職責
指揮部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
1 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的具體情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2 千方百計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 嚴格執行有關救護規程和規定,嚴禁救護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避免救護中的二次傷亡和財產損失;
4 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0 裝備及通訊網絡和聯絡方法
10.1常備急救裝備
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冰袋、各種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輸液裝置、急救包、擔架、止血帶、氧氣袋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或石膏繃帶等。
10.2通訊裝備
指揮部和各經理部配備手機和固定電話,并配備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和建立寬帶網絡。
10.3聯絡方法
1 電話聯系
指揮部:****-****
2 傳真聯系
指揮部:****-****
3 網絡聯系:通過因特網聯系。
4 手機聯系:指揮部應急反應聯系方式:詳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總預案)中1.5.1。
11 應急救援隊伍的任務和訓練
11.1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
各經理部按要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維持隊伍穩定。
11.2應急救援隊伍的任務
1 當發生突發性重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隊伍要通過事前計劃和制定的應急救援措施,利用一切力量迅速控制事故的發展并盡可能排除事故,救援和保護好現場人員和場外人員的生命安全,將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限度。
2 應急救援隊伍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
(2)指導群眾防護,組織群眾撤離;
(3)迅速控制危險源,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4)做好現場清潔,消除危害后果;
(5)向有關部門和媒介提供詳實情況;
(6)保存有關記錄及實物,為后面事故調查工作做準備;
(7)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11.3應急救援隊伍的訓練
1 應急訓練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救援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和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2 應急訓練的主要目的:
(1)測試預案和程序的充分程度,在事故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點;
(2)測試緊急裝置、設備及物質資源供應,辯識出缺乏的資源(包括人力和設備);
(3)提高現場內、外的應急部門的協調能力;
(4)判別和改正預案的缺陷;
(5)提高公眾應急意識,在單位應急管理的能力方面獲得大眾的認可和信心;
(6)改善各種反應人員部門和機構之間的協調水平;
(7)明確每個人各自崗位和職責,增強應急反應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
(8)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3 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和基本內容:
各單位要采取講座、模擬、自學、小組受訓、受訓者和教師互動和考試等方法,對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要針對不同水平的應急救援人員分別培訓。
培訓基本內容:
(1)報警
(2)疏散
(3)救援
(4)指揮和配合
4 應急救援演習
(1)目的:應急救援演習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救援隊伍間的協同救援水平和實戰能力,檢驗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和運作情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改正,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2)演習類型
①基礎演習
②專業演習
③戰術演習
④自選科目演習
(3)演習的方法和內容
①單項演習:
a、通信聯絡、通知、報告程序演練
b、人員集中清點裝備及物資器材到位(裝車)演練
c、防護行動演練
d、醫療救護行動演練
e、消防行動演練
f、公眾信息傳播演練
②組合演習;
③全面演習(綜合演習)。
④演習的時間:各單位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演練時,要精心設計,精心準備,模擬實際施工流程,安排多種復雜情況。要通過演練,提高各級負責人的組織指揮能力和職工的搶險救援能力,完善應急組織和預案。
12 預防事故措施
12.1起重吊裝“十不吊”
1 超負荷不吊
2 指揮信號不明,光線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 吊索和物件捆綁不牢、不平衡,不符合安全規定不吊
4 歪拉斜掛,埋在地下物件或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
5 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 靠近高壓線又無可靠安全措施不吊
7 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浮放有活動物品不吊
8 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9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 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
8 其它安全措施
⑴箱梁砼接茬面的鑿毛作業人員必須設有安全防護措施;
⑵千斤頂操作時前方不許站人,設備安裝要求端部平整對中;
⑶油泵操作時需緩慢、均速加壓和卸壓,嚴禁超壓和快速加壓;
⑷施工支架平臺上設安全防護欄和安全網,嚴防墜物;
⑸注油時要求接頭可靠,保持規定壓力但嚴禁超壓,注意勞動保護;
⑹嚴禁非機械設備作業人員擅自操作機械;
⑺高空作業時不得向地面拋擲物品;
⑻腳手架、安全網的搭設要符合安全要求,并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⑼起重機械作業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⑽塔吊作業必須有專人指揮,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塔吊的有關操作規程。
13 事故處理
1 事故上報必須實行系統上報制度,即事故工點第一管理者必須立即向各自作業隊第一負責人報告,安技人員必須向經指揮部安質科報告,調度人員必須向指揮部調度報告,確保各系統信息及時、準確,為事故處理和消除損失的擴大贏得時間,指揮部將在1小時內及時上報公司和當地安監局。
2 事故上報程序
(1)工程安全事故上報程序
事故程度 | 傷亡情況 | 上報時間 | 報告程序(逐級上報) |
重傷 | 人身局部或完全喪失勞動力 | 立即(2 小時內) | 指揮部、公司 |
死亡 | 1次死亡1-2人 | 立即(1小時內) | 指揮部、公司、安監局 |
較大傷亡 | 1次死亡3-9或重傷10人以上 | 立即(半小時內) | 指揮部、公司、安監局 |
重大傷亡 | 1次死亡10人及以上 | 立即(半小時內) | 指揮部、公司、安監局 |
(2)交通事故上報程序
事故程度 | 上報時間 | 報告程序(逐級上報) | 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時 間 |
一般事故 | 12小時內 | 立即報告當地交警、指揮部 | 15天 |
重大事故 | 立即(6小時內) | 立即報告當地交警、指揮部 | 20天 |
特大事故 | 立即(半小時內) | 立即報告當地交警、指揮部 | 20天 |
3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原則
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及時準確。
4 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組織調查組,明確任務,進行分工,盡快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在調查基礎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分清責任,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填寫調查報告書,結案歸檔。
傷亡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盡快進行調查處理,以便弄清情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措施、改進工作,并使領導和職工群眾從中受到教育,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在調查時,要全面細致查看現場,聽取當事者、知情人、見證人和基層領導的陳述;要注意發現痕跡,廣泛收集物證;要做詳細記錄,進行拍照、畫圖和錄象;要及時了解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要組織計劃、物資、財會部門提出經濟損失的分析報告;根據需要,向有關部門索取與事故有關的生產、技術、設備的資料;組織技術鑒定和模擬試驗等等。
5 傷亡事故調查組職責
(1)查明傷亡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傷亡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3)提出對傷亡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處理依據和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議;
(4)向派出調查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調查組成員簽名的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6 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2)發生事故的單位(包括單位名稱、所在地址、隸屬關系等)和與發生事故有關的單位及有關的人員;
(3)事故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
(4)事故的經過及事故原因分析;
(5)事故責任認定及對責任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建議;
(6)整頓和防范措施;
(7)調查組負責人及調查組成員名單(簽名),必要時在事故調查報告書中還應附相應的科學鑒定資料。
7 事故處理
(1)在處理事故時,應結合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分清事故的責任,對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2)凡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主要應當追究有關領導和管理者的責任:
①安全工作無人負責,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
②沒有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人未經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③不按規定提取、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
⑤在推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沒有勞動安全衛生內容要求和相應措施;
⑥設備超過檢修、檢驗、使用期,超負荷以及帶病運轉;
⑦不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⑧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主要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
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②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
③發現有發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既不報告又不采取措施;
④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
⑤不按規定穿戴、使用防護服裝和用具;
⑥設計、施工錯誤。
(4)發生下列情況時,應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事故發生后,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或對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
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或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③事故發生后,不積極組織搶救和搶救不力,以至增加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④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
⑤事故發生后,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⑥非法制造、安裝、檢修特種設備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5)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在事故查處過程中,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情節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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