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現場是建筑施工的作業場所,也是建筑施工生產中易發生傷亡事故的場地。這主要是建筑施工產品固定性,生產方式多樣性,生產流動性,作業環境特殊性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根據我公司多年來生產實際,有五個方面是事故多發性的隱患。現制定預防及預案措施。
一事故原因分析
1.高處墜落:主要發生在腳手架作業,各類登高作業,洞口臨邊作業所涉及的部位。其主要原因如下;
(1)作業不系安全帶:
(2)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邊(陽臺周邊.屋面周邊.樓層周邊.上下跑道兩側卸料平臺外側)處不設防護攔桿。
(3)搭設腳手架時,材質過細,鋼木混用,立桿間距過大,連墻桿過少,拉結不牢,基礎不平以及腳手架跳板不滿鋪,架體防護不嚴密。
(4)龍門架安裝和拆除是發生倒塌。
(5)橫板支撐體系不經過計算,無剪刀撐和拉桿數量不夠,立桿排列混亂,造成整體失穩。
(6)塔吊安裝拆卸中,違反安裝拆除程序或使用中超載,斜拉斜吊。
(7)違章乘坐吊盤(吊藍),鋼絲繩斷裂和斷繩保險,吊藍停靠裝置,超高限位失誤失靈
2.坍塌:主要發生在施工基坑.邊坡.樁壁.模板脹撐及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倒塌等。其主要原因是:
(1)開挖基坑.基槽時,未按圖紙情況設置安全放坡或支護。
(2)在人工挖樁孔中,沒按設計進行護壁等安全措施
(3)在剛施工的樓板上堆放過多的物料。
(4)在拆除工程,設備施工中,沒按施工方案進行,野蠻施工。
3觸電:多發生在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中。(未按TN-S系統幾兩級保護)其主要原因是:
(1)工程外側邊緣與外電高壓線距離小于安全距離時,沒有增設遮攔或保護網。
(2)施工機械漏電。
(3)手持式電動工具未進行有效的接地零保護。
(4)電線.電纜破皮,老化造成漏電。
(5)移動式照明未使用安全電壓或電極接錯漏電。
3.物體打擊:該種事故來源存在多方面,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作業人員不帶安全帽
(2)支撐.粉飾.砌筑等多工種進行立體交叉作業,沒有采取隔離封閉措施。
(3)各種拆除作業(模板.腳手架)上面拆除時,下面同時進行清理作業。
(4)各種物料堆放緊靠樓層邊沿.堆放過高。
(5)材料物體吊裝綁扎不牢
5機械傷害主要有兩個方面:
(1)機械操作人員違章操作,甚至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2)機械設備保險,安全保護裝置失靈
二.預防控制措施
1.預防高處墜落措施
(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按照規范,規定進行設計計算,制定施工方案和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2)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必須由有證進行操作,操作時,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穿防滑鞋。
(3)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必須按形成基本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逐步地進行搭設,確保已搭部分穩定,搭設時要把住“十關”材料關.尺寸關.鋪板關.護攔關.連結關.承重關.上下關.雷電關.挑梁關.檢驗關。
(4)搭設人員要做好相互配合,作好自我保護和作業現場人員的安全,并作好安全防護措施。
(5)架上作業應按設計規范和規定的荷載使用,嚴重超載,且物料堆放力求均勻分布。
(6)手架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基本結構桿件。
(7)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根具工程特點進行編制,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落實崗位責任制。
(8)處作業的儀器.工具.設備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檢查,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對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并配備人身防護用品。
(9)處作業的安全設施發現有缺陷時必須及時解決。
(10)邊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防護攔),超過2.8米的二層樓面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或者做硬底防護,做好四口.五邊的安全防護,對防護攔的設置必須至上而下用安全密目網封閉。
(11)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用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安全措施全封閉處理。
(12)口作業要設置牢固蓋板,防護攔,安全網等防墜落措施,并設置安全標志,夜間要設有紅燈示警。
2.控制坍塌措施:
(1)坑支護應綜合考慮工程地下與水文資料,基礎類型,基坑開挖深度,降排水條件,周邊環境等對基坑側壁的影響,施工荷載,施工季節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設計,精心施工嚴格控制。
(2)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不得長期暴露,基礎施工完畢應抓緊回填基坑。
(3)基坑開挖超過9米時,或深度未超過9米但地質條件不好和周圍環境復雜時,在施工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護,施工方案必須由總工程師審定。
(4)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超挖施工中應有足夠的照明和紅燈示警。
(5)挖掘土方應至上而下進行,禁止采用掏洞的挖掘方法。
(6)基坑開挖嚴格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情況,如發現裂紋.局部坍塌應及時進行支護或改緩放坡。
(7)破土方要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安全規定,計算藥量和爆破涉及范圍,防止坍塌事故發生。
(8)坑周邊料具堆放以及挖掘棄土存放要保證邊坡穩定,如放坡陡于五分之一或軟土地區,禁止在邊坡堆放棄土。
(9)基坑開挖要注意地下水,作好排水和降水措施。
(10)模板拆除要嚴格按照按拆方案進行。模板拆除的順序和方法必須正確,先拆除側膜在拆除底膜,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拆除現場散拼模板時,一般應逐塊拆卸,不得成筑松扣撬落或控制,拆除平臺樓層結構的底膜時應臨時支撐防止構件倒塌事故出現。
(11)板拆除必須由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模板拆除前由工地技術負責人進行強度計算或檢測,達到強度時,方可批準拆除模板。
3預防觸電事故措施
(1)工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用電量在50KN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確定電源,配電室,配點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進行負荷計算,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電器類型.規格.繪制平面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放火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
(2)氣安裝,維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二人操作。建立必要的電氣運行記錄檔案,。
(3)氣線路安裝必須按TN-S系統安裝,具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護系統,配電室應設在無灰塵,無腐蝕無震動的地方,并進行封閉管理,配電箱及開關箱按組織設計設置,進行分級配電,開關箱內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實施兩級漏電保護。
(4)有配電箱要進行分路標記,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與維護,檢查維護時要按停電送電的順序進行。對臨時用電的線路要隨時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皮,及時更換處理。
(5)工中使用的手動電動工具,建筑機具設備選用時,必須具有用電安全裝置,具有使用說明書并符合國家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要求。
(6)類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均實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定期進行保養和維護,機具的負荷必須選擇容量充足。無接頭的多股橡皮銅芯電纜護套,在開關箱內每臺設備都必須裝有,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同時設有隔離開關,并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原則”,且箱箱帶鎖,專人負責。
(7)道.人防工程,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米的場所,移動式照明等,電壓應大于36V,在特別潮濕,易觸及帶電體,導電良好的地面,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
4.預防物體打擊事故措施:
(1)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扔工具,物料,高空作業應將手持工具和零星物體放在工具帶內。
(2)現場人員必須正確配帶好安全帽。
(3)入通道,出入口都應搭設防護棚。
(4)重吊裝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被吊重物和吊臂下面不準站人,不準行走,不得超載要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所吊重物必須綁扎牢固。
(5)手架搭設與拆除時,應注意發送信號,材料應輕擱穩放,不準采用傾倒,猛呵或匆忙卸料的方式,不得在架體上打鬧戲耍,搶行跑跳,身體不要失衡,防止物料墜落傷人。
(6)板拆除時,應將下方一切預留洞口及建筑物周圍進行封閉維護,防止模板墜落傷人,并將拆下的模板及時運送指定地點堆放。
(7)工種交叉作業時,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5.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1)持持證上崗制度,嚴禁違章操作,操作人員堅持班前空車試轉,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換零件,裝卸夾具檢查工件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
(3)設備,構件,操作機構,導線等經常進行檢查,認真維護和保養,使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4)備所以防護罩,配電裝置,繼電保護,接地等安全設施必須保證齊全牢固可靠。
(5)作人員穿好工作服帶好安全帽嚴禁帶手套操作。
三.全面預防事故預案及應急措施
1.消除認為的不安全行為,加強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1)及總包與分包單位的共同交叉作業的情況時,要正確各方面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要求。
(2)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前,針對多發性事故的場所部位,對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消除麻癖思想。
(3)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新工人不準上崗作業。
(4)施工中隨時進行安全檢查,并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查處力度。
2.嚴格把住材料質量關
(1)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2)確保材料的正常使用,在使用過程中隨時檢查,出現老化,變質應及時更換。
3.規范認為的行動,采用科學安全施工作業。
(1)按規范要求進行布置和設計,按公司[安全技術交底規定]的職責范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在作業過程中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為
4.優化作業環境
(1).實遇雷雨,大風,冰雪天氣應暫停施工作業。
(2)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三.施工中應設置各種警示,防護,隔離等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四.季節性施工應編制季節性施工措施或方案,減少和杜絕突發性事故發生。
1.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急救是對傷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病員以最大的生存機會,急救應按下列措施進行:
(1)調查事故現場(應保護好事故現場)迅速搶救傷病員脫離危險場所。
(2)初步檢查傷情情況,判斷其神志,氣管,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是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其呼吸暢通,視其情節采取有效辦法,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
(3)呼救救護車及報告相關領導
(4)如沒有發現危及傷病員體怔,可做二次檢查,以免遺漏病情和病變,有里于現場救護和現場穩定。
(5)突發事故應急救護組織措施,措施按公司或項目部[應急預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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