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使用要求
①任何呼吸防護用具的功能都是有限的,使用者應了解所用的呼吸防護用具的局限性。
②使用任何一種呼吸防護用具都應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并嚴格按要求使用。
③對于比較復雜的呼吸防護用具,使用前應接受使用方法培訓,如使用逃生型呼吸器接受正確佩戴的方法和注意事項指導;使用攜氣式呼吸器應進行專門的培訓。
④使用前應檢查呼吸防護用具的完整性、過濾元件的適用性、電池電量、氣瓶氣量等,符合有關規定才允許使用。
⑤進人有害環境前,應先佩戴好呼吸防護用具。對于密合型面罩,使用者應做佩戴氣密性檢查,以確認密合。
⑥在有害環境作業的人員應始終佩戴呼吸防護裝備。
⑦不允許單獨使用逃生型呼吸器進人有害環境,只允許從中離開。
⑧當使用中感到異味、咳嗽、刺激、惡心等不適癥狀時,應立即離開有害環境,并應檢查呼吸防護裝備,確定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進人有害環境。
⑨若呼吸防護用具同時使用數個過濾元件,如雙過濾盒,應同時更換。
⑩若新過濾元件在某種場合迅速失效,應考慮所用過濾元件是否適用。
⑧除通用部件外,在未得到產品制造商認可的前提下,不應將不同品牌的呼吸防護用具的部件拼裝或組合使用。
⑩所有使用者應定期體檢,評價是否適合使用呼吸防護用具的能力。
(2)在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環境下使用要求
①在缺氧危險作業中使用呼吸防護裝備,應符合《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 8958)的規定。
②在空間允許的條件下,應盡可能由兩人同時進人危險環境作業,并配備安全帶和救生索;在作業區外至少應留一人與進人人員保持有效聯系,并應備有救生和急救設備。
(3)在低溫環境下的使用要求
①全面罩鏡片應具有防霧或防霜的能力。
②供氣式呼吸器或攜氣式呼吸器使用的壓縮空氣或氧氣應干燥。
③使用攜氣式呼吸器應了解低溫環境下的操作注意事項
(4)過濾式呼吸防護用具的使用要求
①防塵過濾元件的更換其使用壽命受顆粒物濃度、使用者呼吸頻率、過濾元件規格及環境條件的影響。顆粒物在過濾元件上的積聚會增加呼吸的阻力,以致不能使用。當發生下述情況時,應更換過濾元件。
a.當感覺呼吸阻力顯著增加時,如有嚴重的憋氣感。
b.使用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當電池電量不足,送風量低于規定的最低限值時。
c.使用手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的人感覺送風阻力明顯增加時。
②防毒過濾元件的更換其使用壽命受空氣污染物種類及其濃度、使用者呼吸頻率、環境溫度和濕度條件等因素的影響。一般按照下述方法確定防毒過濾元件的更換時間。
a.當使用者感覺空氣污染物味道或刺激性時,應立即更換。
b.對于常規作業,建議根據經驗、實驗數據或其他客觀方法,確定過濾元件更換時間定期更換。
c.每次使用后記錄使用時間,幫助確定更換時間。
d.普通有機氣體過濾元件對低沸點有機化合物的使用壽命通常會縮短,每次使用后應及時更換。對于其他有機化合物的防護,若兩次使用時間相隔數日或數周,重新使用時也應及時更換
(5)供氣式呼吸防護用具的使用要求
①使用前應檢查供氣源的質量、氣源不應缺氧,空氣污染濃度不應超過國家有關的職業衛生標準或有關的供氣空氣質量標準。
②供氣管接頭不允許與作業場所其他氣體導管接頭通用③應避免供氣管與作業現場其他移動物體相互干擾,不允許碾壓供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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