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蘇省連云港磷礦化有限責任公司下屬采礦生產區的一名爆破工,在這樣特種作業崗位工作了20年,自認為經驗豐富萬無一失。可是去年元月的一次挑炮作業,卻差點丟了命。現在想想,責任帶是在我自己。由于當時的一時大意和僥幸心理,導致了一場惡性事故,真是生死存亡一瞬間啊!
2003年元月1日上午點45分,我正在-200米中段6011井進行深孔出礦挑炮作業。或許是對自己的經驗過于自信了,對駕輕就熟的挑炮作業制度沒有絲毫的思想顧慮,只是覺得這是新的第一天上班,要把工作完成得漂亮一點。真不知怎么搞的,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我就點著了導火線(這是在操作規程中嚴厲禁止的),當手拿挑炮桿把炸藥包往上送時,安放了幾次又都沒有成功。說實在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一名老爆破工應該很熟練地采取應急撤離措施。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我還是心存僥幸,想盡可能地把炸藥包放好。由于延誤了時間,當我再一次用挑炮桿往上送時,炸藥包響了。
當時我只覺得兩眼一黑,頭上“嗡”的一聲,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當我清醒過來,已經被工友們抬到了地面上,送到了醫院里。經過檢查,我的雙耳耳膜穿孔,兩只眼睛的眼角也被沖擊波吹起的礦粉擊傷,倒是沒有其他大礙。真是不幸之中的萬幸啊!現在想想,幸虧當時用的藥量僅是750克,如果進行大一點的作業,我肯定已經到另一個世界去了。想一想,真是揀回了一條命。
近年來,國家對非煤礦山的安全工作抓得那么緊,公司對安全生產工作也是慎之又慎。可是對于我這樣一位帶出了好幾撥徒弟的爆破“老手”,到頭來還是裁在了麻痹大意這根神經上,太不應該了!希望那些自以為經驗豐富的老工友們汲取我的教訓,任何時候都要嚴格按規程辦事,萬萬大意不得。江蘇省連云港新磷礦化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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