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檢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我們到一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去檢查工作。此前這家單位曾報來一份匯報材料,說他們如何如何重視消防安全。
然而我們來到該單位,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單位現有的消防器材沒有及時維修、更換,1996年配備的干粉式滅火器,因風吹雨淋、日光暴曬,干粉滅火劑95%都已結了板塊或沒有壓力,消防水帶已因年久嚴重腐蝕不能使用。單位沒有防火巡查記錄,更沒有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觸目驚心。消防監督員依據《消防法》當場責令該單位停業整改。
近來,全國上下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國務院特派出安全生產檢查小組到全國各地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由此可以看出黨中央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而部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為何還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呢?不可否認,絕大部分單位對《規定》學習比較積極,領悟比較徹底,可有的單位就是心存僥幸,總以為消防監督員現在來得少,防范措施也松懈了,對本單位檢查流于形式,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像筆者隨從檢查的這家單位在匯報中寫得非常好:發現多少隱患,整改多少隱患,消防設施如何完善,領導如何重視等。在匯報、自查上夸夸其談,乍一聽以為這家單位還真不錯,但結果呢?令人咋舌。
殊不知,自欺欺人也是一種火災隱患。那些吹捧自己單位的人,還是不要夸夸其談的好,將制度真正落實、防范到位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