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已經國家統計局同意。現予印發,從2006年2月開始執行。以前的有關統計報表制度同時廢止。
附件: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doc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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